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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7-19-5号房产及室内家具家电(变卖)的公告

2026年07月13日 16:51
 

变卖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31810:00起(变卖周期60天,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1,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7-19-5号房产及室内家具家电

据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显示:产权证号:104房地证2008字第516464号;房屋建筑面积:73.99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卖成交价不做调整);套内面积:63.75平方米;证载标的物所在楼层(名义层):19层房屋结构:钢混;用:住宅;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3年01月30日;权利限制:有抵押、查封目前室内装修,被行人自住

室内家具家电清单明细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沙发

布艺、三座一妃

1

2

茶几

木1.2*0.6

1

3

电视柜

木1.8*0.4

1

4

电视

TCL55英寸

1

5

空调(柜机)

美的2.5P

1

6

洗衣机

松下XQB100-UAJUO

1

7

麻将机

1

8

冰箱

容声BCO-219SD1NE

1

9

空调

格力(大1P)

1

10

空调

格力(小1P)

1

11

斗柜

6屈0.6*0.4*1.35

1

12

电视柜

1*0.5

1

13

皮床

1.5

1

单仅供参考,数量和品牌以现场实物为准。室内家具家电是否具能正常使用不做保证,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了解并核实判断,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本次卖的标的物包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和室内家具家电(清单见上),更多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本院不提供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如出现无法移交的情况,由本院按照相关物品的实际交付情况,按评估价的70%退还相应价款,法院和拍卖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本公告附件,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68.383万元(房产价值:66.665万元,室内家具家电价值:1.718万元),变卖起拍价:38.29448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

1、本次司法卖已通知到申请人、被执行人。

2、勘查现场时于物业公司处了解:截止2025年12月,物业及公摊欠费共计约1462.4元;未了解到水、电等欠费情况,标的物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注意。

3、本次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及上述清单里包含的室内家具家电,本次卖标的物包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债权债权、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4、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本公告附件,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拨打集成拍卖公司电话:400-962-2283或登录集成拍卖网站www.cq-jc.com、或下载集成拍卖手机APP、关注集成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除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且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若竞买人属联合竞买人,应当委托一名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且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四、变卖方式

(一)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二)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特别提醒: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已通知案件申请人、案件被执行人。

3、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管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变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变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确认。

7、买受人在收到本院出具的确认不动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变卖成交的标的物即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妥善维护、管理。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8、变卖成交后,若遇有与在先负担在拍卖标的物上的权利相冲突的情形或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情形以及有其他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妥善处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9、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及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变卖、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1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竞价程序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118744)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及拍卖机构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自助预约:

集成拍卖电话:400-962-2283

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9622283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7337903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滨州东路7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